這窮寡婦所獻的,比眾人更多
經文:《可12:41-44》
序言:讀經《可12:41-44》。所謂的奉獻觀,不是指上帝看重我們的錢,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的財寶在哪裡,我們的心就會在那裡,我們真的要清楚認識錢財的事。一個聖徒靈命的成長,跟他的經濟觀是成正比的。一個信徒若對經濟觀不清楚認識的話,他的事奉、靈命是會受到很多虧損的。很多信徒讀聖經提到經濟觀的地方就跳過去,因為他們感到不自由了。一個聖徒若不被錢財纏累的話,他們必定會得到一切的豐盛的。亞伯拉罕信靠上帝之後的第一個考驗就是錢財上的考驗了,那時他也掙扎過、受過管教,但他得勝之後,他反而可以告訴羅得,若是羅得往東,他就往西那樣的告白。意思是指,無論我的條件怎樣,我都是要選擇上帝的。
以色列人經過紅海,進入曠野的時候,被考驗的地方是跟物質、食物有關。許多來到主耶穌基督面前的人,都是為著錢財的事而去的,例如財主,他最後是憂憂愁愁的走了。很多時候,我們每天的憂愁跟錢財的事是有關的,因著錢財不能到上帝面前的信徒是非常多的。救恩是白白來的,我們是要靠信心才能享受從救恩而來的福樂和豐盛的。
上帝考驗一個人的時候是看那個人的心在哪裡,上帝不單單是考驗人,上帝是要叫他得到突破,叫他得到更豐盛的,像撒該一樣。撒該是個稅利長,錢是他的偶像,但他遇到了耶穌基督之後,他完全得到了釋放。他遇見了愛他的主,叫他豐盛的主,所以救恩來到他身上了。經濟的東西還沒有被釋放的人,是還沒有真信。
其實聖經告訴我們,錢是最極小的東西,但我們在這方面沒有得釋放的時候,我們在萬物上是被捆綁的。很多人以為自己有錢的時候,就會很安全,其實一點都不安全的。他們常常擔心自己不夠,其實,他們是還沒全然信靠上帝。
1.不是奉獻才能蒙福,乃是已蒙福了才能奉獻
1)有些信徒的奉獻動機,就是【要遵守律法】【要多得祝福】【要給人看見】
這樣是無法得著神的喜悅,也無法得著奉獻所帶來的祝福。神所悅納的,不是錢財本身,乃是【奉獻者的生命】。還未認識主、未遇見主之人的信仰生活,都是本末倒置的,努力要愛神、努力要進天國、努力要成功、努力要奉獻。真正遇見了神、認識了神的信徒,則是無法不愛神,知道已經是蒙福的人,是心所恩感來奉獻的。有些信徒奉獻是因為教會、聖經這樣教導,或者看到別人做,所以自己也要做。若這樣,我們不會得到奉獻的祝福和果效的,我們是要看見上帝的愛,不是要努力愛上帝的。
我們真的信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,上帝因著愛我們,為我們死了,已經拯救了我們,赦免我們的罪,所以全然回應上帝,我們是已經得到天國的。我們不要跟非信徒一樣要努力奉獻,努力奉獻已經不是奉獻了,上帝不是要講錢,上帝是要講生命。上帝要看的是我們怎麼看待錢,怎麼跟從祂來使用錢,因為一個人是不能事奉兩個主的。
人若愛世界(錢財),愛父(神)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,主的教導是講屬靈的事的。《提前6:10》貪財是萬惡之根,如果一個人常常想著要如何賺錢、用錢、省錢的時候,他是看不到神的愛,也不會得到主的感動的。有些信徒說他們沒有貪錢,但神的意思是:不能以神的眼光來看錢,不能以主的方法來用錢的時候,就是貪錢了。所以,主問彼得也要問我們的是,【我們愛這些比愛祂更多嗎?】
2)神所悅納【奉獻者的生命】
- ①得著了:在耶穌基督裡【兒女、後嗣、主人】的身份和永遠的基業;
一生都要帶著主人的心,為【愛主愛人愛國、榮神益人建國】而活。我們要以納稅的心來做奉獻,並且懂得自己是已經在神國裡的人,這樣奉獻之後是會更喜樂的。 - ②蒙受了:神永遠無限的慈愛、隨時豐盛的供給和幫助;
滿足父神足夠的供應,不憂慮明天的需要,不貪心也不積攢財物,成為好管家。這樣的人奉獻了之後不會為明天憂慮的,反而看見上帝更賜福他們的。我們不要形式化的奉獻,我們是以預備心來做的,明白上帝的教導而甘心來做的。上帝所強調的是我們的心,我們是用怎樣的心來做。 - ③看見了:建立教會、培養工人、差派工人、拯救靈魂事工的重要性和急迫性;
將自己的時間、恩賜、財物,都投入於【教會傳福音的事工上】,加添教會的能力。我們不要跟上帝討價還價的來做奉獻,也不是很形式化的來做。 - ④明白了:主在經濟管理上的原則和教導;
所以,甘心順從主的教導,按著聖徒經濟的原則來管理財物,一天的問題一天當就夠了。我們不是帶著【已經做到了】的心來做的,這是非信徒做的方法。 - ⑤清楚了:奉獻的動機和目的【不在於將要多得,乃在於感謝、蒙神悅納和使用】;
每次奉獻時,要看重【自己感恩的心、盡心盡力盡意和神悅納的證據】。我們每次奉獻的時候,是要看自己的心的,若是一點感恩、期待的心都沒有,上帝會受到感動嗎?若沒有用納稅的心來做的時候,無論奉獻多麼多,也不會蒙上帝所悅納的。主看重我們奉獻者的心,主要祝福那些心甘情願要奉獻的人。
3)奉獻是【凡信耶穌基督而重生的人】的義務,也是權利
奉獻是義務也是權利,這兩者是沒有相衝的。義務是因為我們在主面前看見,自己原來是什麼都沒有,但在主裡面樣樣都有。我是享受了上帝一般的恩典也享受了特別的恩典,看見主的愛和生命已經給我了。我得到的心是:就算把我的一切交給上帝,也是不夠的。權利的意思是多種的多收,少種的少收。聖經說的不是錢財的價值,而是我們的心,我們用真心來做的時候,誰有權利奪走我們的祝福呢?奉獻不是帶著勉強的心來做的,而是甘心樂意來做的。
2.不要努力多奉獻,乃要全部奉獻
1)主對聖徒的要求
- ①全部的奉獻:
凡出埃及(重生)的生命,都是屬於神的,也是神的產業;因此凡以色列每家頭生的兒子、頭生的牲畜、初熟的果子,都要歸給主《出13:1》,主要的是全部的奉獻,不是努力的奉獻。當我們全部給上帝的時候,我們才會明白上帝已經把全部都給我們了。耶穌基督為我們死的時候,也是把全部的生命擺上給我們的。 - ②最貴重、最好的奉獻:
上帝要亞伯拉罕在以撒最美的時候,獻給主用。獻祭是要選最好的牲畜、實果,上帝要的是我們的頭生、我們初熟的果子。 - ③一生,凡事上的奉獻:
成為基督的身體、聖靈所居住的聖殿、活祭,分別神的美意而順從。將我們所擁有的一切,都用盡在拯救靈魂、培養門徒、建立永國的事工裡,成為主的好管家,上帝不只祝福我們也祝福教會。
2)福音信息的內容本身,向聖徒要求獻上【全部】
福音信息是活的,我們看到歷世歷代真正重生的聖徒,為主失去世界的名利、職業、家人,捨己來奉獻的。初代耶路撒冷教會的聖徒,是變賣田產家業,帶來教會,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,一起共用的,教會就大大的復興了。全部奉獻,是以上帝所定的原則來做的。
3)主在財物奉獻上的教導
- ①堅定永遠的所屬(屬靈家庭)、一生的基業、成為好管家;
從初代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身上,看到他們的蒙愛蒙恩,我們也當獻上全部,並在主的教會𥚃,享受知足所帶來的福氣,為一生的基業,在地上成為好管家,成就四大福音化。 - ②【十一】不是奉獻,乃是要當納的:
【十一】不是律法,乃是重生之人的生命告白:一切都是屬於主的。摩西律法之前,亞伯拉罕、雅各都獻上他們的十一。凡出埃及(重生)的生命,都是屬於神的,也是神的產業。因此,凡以色列每家頭生的兒子、頭生的牲畜、初熟的果子,都要歸給神。在以色列的12族中,神將【利未族】分別為聖代替以色列的頭生的;當以色列各族分基業時,利未族不得自己的基業,他們不做屬世工作而專做聖工,因此以色列其他12族,應該將自己的【十一】都歸給利未族為業。 - ③主日奉獻、感恩奉獻、宣教奉獻、救濟貧窮的人
他施捨錢財,賙濟貧窮,他的仁義存到永遠《林後9:9》。十一是不能跟奉獻混合在一起做的,十一是我們當納的,我們還有感恩,要認罪的時候,也應該做奉獻。當我們加倍奉獻的時候,上帝必定會把更大的祝福賜給我們的。【少種的少收,多種的多收,這話是真的。但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難,不要勉強,因為捐得樂意的人,是神所喜愛的】《林後9:6-7》。
3.主都知道了,將必按奉獻賜福
1)每一個奉獻,都要面對主而做
絕不可【無感動、形式、習慣性】的做,也不可【勉強、競爭】。比奉獻金更重要的,是面對主禱告看見而告白: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主的慈愛和恩典,都是從主而來,為主而用的。看見:主的家庭、事工的需要、拯救困苦流離失所靈魂的急迫、門徒訓練、差派門徒的可貴。帶著感恩、愛主愛人愛教會的心、全然依靠主的心、忠心好管家的心、將錢財積攢在天國的心,我們照著上帝給我們的良心來做就好了。我們看見自己越有缺乏的時候,就越是要奉獻的,因為我們不是多餘裡面來做的。上帝看我們做的時候,會把人的靈魂交給我們,叫我們得永恆的冠冕。
2)奉獻者的心,就是主的心
奉獻者自己會知道【主是否悅納】,不能感動自己心的奉獻,是不可能感動主的心的。帶著不正確之心的奉獻,可能侮辱、褻瀆主(主不是稅吏/從未強迫過人奉獻)。我們不是空手來敬拜上帝的,單單給十一的人是根本沒有奉獻過的。教會是絕對給人空間的,教會不是強迫我們要做什麼的,我們是靠信心做的。我們自己會知道,我們的用錢法是怎樣的,有些人有分期付款要還,所以拿不出錢來奉獻,但卻常買新衣、新鞋等,這不是主喜悅的心。
3)蒙受的祝福
- ①靈魂蒙福:
《約叁2》會得蒙愛人的心靈/會更愛主、愛教會、愛靈魂/靈命迅速成長。一開始奉獻的人,信心會堅固的,心靈的控告會被釋放,也會在乎教會的事奉,為教會禱告的 - ②財物蒙福:
相關經文《瑪3:10;傳11:1;腓4:19;路6:38》,神到處尋找真正能信任而交託財力的人,上帝會把極大的祝福賜給我們的。 - ③後代蒙福:
《出20:4-5》亞伯拉罕的後裔以撒、雅各、約瑟的蒙恩蒙福。若父母懂得用奉獻來愛神的話,他們的孩子、後代必定會有上進心,也會自愛,不會吝嗇的,因父母愛神的祝福會到孩子身上的。 - ④事工蒙福:
《徒2;41-47,11:19-30;林後8:1-8,9:6-9》。聖徒、教會若整體能同心,恢復當納的時候,事工的能力、美好的見證會出現,上帝也必定會被感動的。
小組分享禱告題目:
- 神為蒙召的聖徒所安排頭一個的訓練,就是經濟方面的考驗了:我是否已經過了這考驗?愛錢財的心,絕不能勝過我愛主的心?我是【為了蒙福而奉獻】的呢?或是【因為蒙福了,所以奉獻】的呢?
- 不要【努力多奉獻,乃要全部奉獻!】我是否明白:【福音信息本身,向聖徒要求全部獻上?】能否對【十一不是奉獻,乃是當納的】說阿們?我【十一的納法】是正確的嗎?除了【當納的十一】以外,我在其他奉獻的情況是如何?
- 主都知道了,將必按奉獻賜福!每一次我的奉獻,是都在主的面前所做的嗎?每次主都悅納我的奉獻嗎?每次我的奉獻能感動我的心嗎?在我的生命生活裡,有否證據奉獻所帶來的祝福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