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門徒培訓 箴言總覽之七:按著耶和華所賜福的,成為金錢的主人

箴言總覽之七:按著耶和華所賜福的,成為金錢的主人

by 台北基督生命堂
箴言總覽之七:按著耶和華所賜福的,成為金錢的主人

箴言總覽之七:按著耶和華所賜福的,成為金錢的主人

序論:許多人誤解箴言講說許多準則、教誨、警戒,認為是一個人信了主(成為基督徒後),上帝賜他這些規條遵守。事實上這些的準則、教誨、警戒,乃是表明上帝在創造天地萬物時,已設定的屬靈原理。上帝原是要將這原理,讓祂所愛的兒女們知曉,好按祂的吩咐治理萬有。今天我們要認識箴言所談到的「金錢原理」,箴言並非強調在金錢上的善行而已,更重要是強調我們與錢財的關係。人在管理錢財上有過失,都是因為顛倒了與錢財的主僕關係。上帝設立人為錢財的主人,要按著神的吩咐管理使用它,好叫神得著榮耀。上帝為何在聖經給與這麼多有關錢財的教導?事實上上帝最關注的不是錢,乃是人的心靈,因為人藉著這心靈能與神交通,得取一切能力。因為如此,上帝非常關注會影響、搖動、挪去這心,使這心無法與神交通的物質。另外錢財在地上因擁有極大的價值,上帝也將極大的能力與智慧厚賜於能愛主過於錢財之人。

1、上帝設定了人與錢財的關係

1)人的靈魂是錢財存在的理由《路12:19-20》《箴11:4》《箴15:6》

上帝創造人的靈魂,本為有永遠無限的價值,藉著心靈愛神的意念永遠被紀念。但在地上時,上帝卻把極大的價值同時放在錢財,為要叫人靠心靈管治它,全然的按著神的美意使用它,這樣便能帶來地上生活的尊榮與能力,將來得取極大的冠冕。在錢財的大前提裡,靈魂得救的人(義人)才能因錢財得福,靈魂不得救的人(惡人)無法從他的財富得福,反倒被絆倒。

2)人本為錢財的主人,當管理短暫的錢財來換取永遠的益處《路16:9-11》《提前6:7》

當上帝將短暫的錢財交在人的手中時,人有義務性,也有急迫性要成為錢財的好管家。事實上當人越靠近天國(越蒙恩或越靠近死亡的日子),越應該少受到錢財的誘惑才對。因為錢財是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的。地上的錢財在永恆是無價值的,人離開世界後,也不能藉此得冠冕了。所以靈魂特別愚昧糊塗的人,不但對自己靈魂的需要沒知覺,被錢財誘惑也日益加增。

3)人如何看待錢財帶出他的靈命,使用錢財顯出他的品性《提前6:6-10》

人敬畏神,絕對跟他的管理錢財有關。自從人落入《創3》的詛咒後,神所為人定的蒙恩經濟原理是:十一奉獻、滿足於主賜的、善用。聖經裡的偉人,都是如此建立與神和與錢財的關係,所以得享平安的道路。但是聖經裡同時有許多人的跌倒,也是因錢財的誘惑而跌倒(例如:羅得、亞干、基哈西、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等)。事實上當上帝將錢交給人(有如將極大的權力交給他),當人不懂得管理,甚至亂用這個權力時,這證明他多半會按自己的意思取捨上帝的公義,以致主無法將大事交於他。

4)人在管理錢財上,必要明白神所定的屬靈原理,才能得平安的心靈《出20:15,17》

因錢財有相當的價值與威力,上帝為了保護祂的子民,在十誡命定了兩條誡命(第八條:不可偷竊,第十條:不可貪戀…)這是公義與墮落的天使都得知的。所以在賺取與使用錢財上,總要按上帝定的公理而行。必要謹慎那「偷竊」與「貪戀」的靈,多注意神藉祂話語而感動我們的心靈來管理錢財,絕不要給魔鬼留地步,這就是上帝賜下箴言的主要理由。

2、敬畏神的人對錢財所當擁有的絕對眼光

1)並不是錢財多就是祝福,乃是能滿足於神所賜予的,那就是最大的祝福《箴30:7-9》《提前6:6》《箴15:16-17》

錢財的奴僕的想法是:總是覺得不夠,或是認為「若有更多就好」。這不但是無能的想法,也叫心靈無法有權柄與喜樂享受上帝目前為他預備的「富裕」。當人一知足,馬上免去很多憂慮,然後會即時敞開上帝目前為他預備的祝福,同時間也會連結與智慧的源頭,在許多事上成為聰明人。

2)智慧絕對比錢財更重要,因此渴慕智慧多於錢財的人是最富餘的《箴16:16 》《箴17:16》《箴20:21》

箴言高舉人的智慧,甚至將此價值遠超過錢財,因為錢財的流動是跟隨智慧人的。為了得智慧(包括敬虔的品性),上帝往往在人的起首,先讓他嚐到貧苦。事實上聖經裡有許多蒙恩的偉人,都經過「錢財似乎不夠」的時刻,例如:亞伯拉罕、雅各、約瑟、摩西、大衛等。當人的錢財有限時(有如權力有限),人多會真心尋求主的意思進行,以此為滿足。所以當我們面臨「似乎不夠」的情況時,更不要把關注放在錢財,乃要趁那機會多得著智慧,得著冠冕,也得著真正主裡的朋友。

3)藉殷勤與手中技巧所得來的錢財是有益無損的,但不勞而得之財必定損害自己《箴12:11》《箴13:11》

金錢的流動有絕對的原理,人絕不能輕忽這真理,因為不勞而得的錢財會影響人的𥚃面光景(例如:錯誤金錢觀、貪心、懼怕、惰性、不節制… )。不勞而得之財有如:貪污、賄賂、賭博、以買賣投資賺錢,或任何不腳踏實地的方法賺取錢等。

4)不可因錢財的緣故,取捨生命的價值《箴22:1-2》

全世界的錢財不能買一個生命,人不可因錢財的因素,小看人生命的價值,或是不顧他人的死活。總是謹慎,不要因不妥當用錢,來使人對我們失去信任或產生壞印象。絕對要記住:美名勝過大財!有見識的人,不會因小錢來使自己在別人眼中失去尊嚴。

3、箴言所給與我們有關處理錢財的重要提醒

1)在生命團契與事工裡,錢財當扮演「被動」與「必須」的角色

福音事工乃要先以生命為中心,總是錢財的資助在後。錢財有魔力,會使人的純正動機被模糊,所以當謹慎,不可藉錢財絆倒人,也不可用錢財向窮苦的肢體施加壓力。但是我們施捨的心不可散漫,總要在必要時雪中送炭。信徒之間也不可太計較,錢財雖然不等於愛,但在某個程度上,愛𥚃面必有錢財的因素。

2)富足人當有主動施捨的心態,貧窮人不可有貧苦的態度

當一個有錢人把神所賜他的富裕看為恩典,以致好施捨的心,他的富裕絕對長久,因他藉自己的富裕得了眾人的祝福。當人貧窮時不可過度提示人,這會使人對他憐憫的心減少,也會失去尊嚴。

3)在某個程度上,信徒的勤勞和節儉是敬虔生活不可少的美德

但這並不是因吝嗇而節儉,乃是以敬虔的心管理錢財。在敬虔與事奉天國為中心的生活裡,聖徒若花過多的時間與精力擔憂錢財的事,或只消費卻不生產,這是自私也不榮耀神的心態。

4)不可隨便為他人作保,自己無法擔保之事,總要三思而後行

許多信徒都是因「良心」或「不好意思」的心,沒考慮過自己的有限就給人作保,這並非是上帝認同的做法。在為人作保,總要先看:①自己的經濟能力有否足夠;②自己也有否預備心能夠承受損失;③與他人關係的密切度;才可為他人作保。上帝在這等教導上,主要是要信徒懂得保護自己的財物,在為人作保或將財物借給人的事上,都要有原則與智慧,不可帶著「基督徒應該做好人」的心態,乃要考慮這方面的真理,以免自己無辜受損。

5)在處理錢財之事,總要認定有公義的主

若神將錢財交付在我們的手中,總要對得起心裡的主。例如:用謊言得錢、不擇手段賺取財富、佔人便宜、把自己的財富建立在別人的貧窮上、因貪財而勞力尋財,或是無節制的奢侈花費等,都不為神所喜悅。總要在金錢處理上無可指摘,好對得起主,也對得起周圍的人。在這點做得完全的,必能受神託付管理許多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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