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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為難那歸服神的人
經文:《徒15:5-21》
- 1)在教會歷史裡,「因信稱義」的教義不斷受到攻擊
① 黑暗中世時代-羅馬天主教的「補贖救贖觀念」
② 新教對信心的誤解
③ 不能單理解「因信稱義」的教義,乃要能將此轉化為生命的應用 - 2)「因信稱義」應帶來兩個生命的明證
① 因信稱義的自由
② 因信稱義的約束
1.使徒和長老討論有關救恩教義之事《徒15:5-6》
2.彼得提醒教會有關哥尼流與全家歸主的事《徒15:7-9》
3.不可試探神,也不可將人不能負的軛放在他們的頸項上《徒15:10》
4.恩典與信心不能分割《徒15:11》
5.神驗證巴拿巴與掃羅在外邦所做的工《徒15:12》
6.雅各的發表《徒15:13-14》
7.將見證與神的話結合《徒15:15-18》
- 1)雅各引用《阿摩司書》,提出兩個論證
① 神要重建大衛倒塌的帳幕
② 凡稱為主名下的外邦人都要尋找祂 - 2)不可隨意應用神的話,除非相關性質很明確
8.因此,不可為難那歸從神的外邦人《徒15:19》
9.雅各給外邦人的四條命令《徒15:20-21》
- 1)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(道德法);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(禮儀法)
- 2)這四個法則是否是新約信徒今天都要遵守的
- 3)在耶路撒冷會議中學到的功課
① 得救不需要其它條件,只要相信基督
② 我們需要屬靈生命的律的約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