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獻祭
主日經文:《太27:45-53》
序言:烏俄戰爭,至今已有兩年多的時間,曾經有烏克蘭的老百姓,他們不顧⽣命的危險,⾃願與俄國正規軍隊作戰,為的是要捍衛⾃⼰的國家。這些不畏懼死亡的英雄,自願冒著危險,來維護他們國家的主權,實在是令⼈欽佩。
在耶穌時代,也有許多猶太愛國份⼦,為了反抗和推翻羅⾺政權的統治,⽽被處以十字架的死刑;或是有些強盜因犯罪,被釘⼗字架處死。但是沒有一個人像耶穌⼀樣,不僅無罪,也沒有要推翻羅⾺政權;祂是為了要成全⽗的旨意,為了祂百姓的罪,⾃願被釘⼗字架。
耶穌被釘⼗字架當中,受到極⼤的痛苦,祂仍然⼤聲的呼喊;耶穌在被釘⼗字架的最後時刻,發⽣了許多超乎⾃然現象的事,這些都是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獻祭的啟示。祂是以君王的⾝分在⼗字架上爭戰,祂是以祭司的⾝分在⼗字架上獻祭,祂是以先知的⾝分在⼗字架上啟⽰⼗字架的意義。
1.耶穌在⼗字架上的獻祭《45–49》
從午正到申初,遍地都黑暗了。約在申初,耶穌大聲喊著說:「以利!以利!拉馬撒巴各大尼?」就是說:「我的神!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」站在那裏的人,有的聽見就說:「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!」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,拿海絨蘸滿了醋,綁在葦子上,送給他喝。其餘的人說:「且等著,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。」
1)超自然的黑暗:神聖的審判
耶穌被釘⼗字架是上午九點,這時已經過了三個⼩時。這三個⼩時當中,耶穌忍受⾝體痛苦的同時,也遭受人的羞辱和嘲笑。
主耶穌在這三⼩時中說了三句話:
- ①《路23:34》當下耶穌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。…」此時,耶穌彰顯出祂完美的⽣命特質,而這⽣命特質,正是祂賜給我們的新⽣命特質:「不計算⼈的惡、要愛你的仇敵、要為逼迫你的⼈禱告。」
- ②《路23:43》耶穌對他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」雖然神的國度在仇敵的攻擊下,但耶穌仍然在⼗字架上施⾏救恩,仍然執⾏⽗的使命。耶穌啟⽰救恩:「不是靠⾏為,乃是靠信⼼。」
- ③《約19:26-27》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,就對他母親說:「母親,看,你的兒子! 」又對那門徒說:「看,你的母親…!」耶穌到最後,祂的心還是向著人,不是向著自己。耶穌是在遵⾏神的律法:「當孝順⽗⺟。」
之後天就開始⿊了,⼀直到下午三點。《路23:45》「⽇頭變⿊了…。」這是一個超⾃然的⿊暗,神超⾃然的作為,遍地都⿊暗了。在舊約聖經,⿊暗象徵神的審判。《出10:21-22》耶和華對摩西說:「你向天伸杖,使埃及地黑暗;這黑暗似乎摸得著。」 摩西向天伸杖,埃及遍地就烏黑了三天。《摩8:9》主耶和華說:「到那日, 我必使日頭在午間落下, 使地在白晝黑暗。」《賽5:30》「那日,他們要向以色列人吼叫,像海浪匉訇;人若望地,只見黑暗艱難,光明在雲中變為昏暗。」
神⽤超⾃然的⿊暗,要我們看到⼗字架是神的審判。祂在審判罪,審判⼈違背神律法的罪。而耶穌為祂的百姓,擔負了神對罪的審判。
*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三句話,跟你、我的生命有什麼關係?
*因罪帶來黑暗帶來審判,這給你的省思是什麼?
2)超自然的爭戰:君王的得勝
耶穌引⽤《詩22:1-2》「我的神,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為甚麼遠離不救我?不聽我唉哼的言語?我的神啊,我白日呼求,你不應允,夜間呼求,並不住聲。」這是耶穌在⼗字架上最後的時刻,不僅是痛苦,更是耶穌要面臨的屬靈爭戰。
《詩22:6-8》「但我是蟲,不是人,被眾人羞辱,被百姓藐視。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;他們撇嘴搖頭,說: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,耶和華可以救他吧!耶和華既喜悅他,可以搭救他吧!」這是⼗字架上⼈對耶穌的羞辱、藐視和嗤笑,這是耶穌要面臨的屬靈爭戰。
《詩22:12-18》 「有許多公牛圍繞我,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。牠們向我張口,好像抓撕吼叫的獅子。我如水被倒出來;我的骨頭都脫了節;我心在我裏面如蠟鎔化。我的精力枯乾,如同瓦片;我的舌頭貼在我牙牀上。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。犬類圍著我,惡黨環繞我;他們扎了我的手,我的腳。我的骨頭,我都能數過;他們瞪著眼看我。他們分我的外衣,為我的裏衣拈鬮。」這些野獸是比喻和象徵「神國度的仇敵魔⿁」,這是耶穌要面臨的屬靈爭戰。
《賽53:3-4》「他被藐視,被人厭棄;多受痛苦,常經憂患。他被藐視,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;我們也不尊重他。」這是耶穌要面臨與⽗神分離痛苦的屬靈爭戰。
雖然耶穌在⼗字架上是爭戰,同時也是耶穌的得勝,加爾⽂這樣解釋:「當這個試探出現在基督⾯前時,彷彿神在反對他,他已經投⾝於毀滅,他被恐懼所抓住,這⾜以吞噬世界上⼀百倍的⼈。但靠著聖靈的驚⼈⼒量,祂取得了勝利。」
當遍地都⿊暗的時候,耶穌在⼗字架上,展開與仇敵撒但死亡權勢的爭戰,當祂⼤聲呼喊「成了」的時候,祂的靈魂爭戰已經得勝了。
耶穌說「我渴了」,⼀⽅⾯告訴我們,祂的⾝體正在經歷痛苦,另⼀⽅⾯為要應驗《詩69:21》「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;我渴了,他們拿醋給我喝。」說明這是神的計畫和旨意。耶穌告訴我們,祂受的痛苦是真實的,祂的死亡是出於祂清醒的意志,以及⾃由的決定。
《約10:17-18》「我父愛我;因我將命捨去,好再取回來。沒有人奪我的命去,是我自己捨的。我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。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。」
耶穌是天上的⼤祭司,祂在天上的聖所獻祭。《來9:24》「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(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),乃是進了天堂,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。」這證明了耶穌基督在⼗字架上的得勝。
*你相信靠著耶穌基督爭戰必然得勝嗎?你正在凡事上都倚靠祂嗎?
2.基督在⼗字架上的爭戰《50–51》
「耶穌又大聲喊叫,氣就斷了。忽然,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,地也震動,磐石也崩裂。」
1)超自然的獻祭:救恩的成就
《約19:30》耶穌嘗了那醋,就說:「成了!」便低下頭,將靈魂交付神了。《路23:46》耶穌大聲喊著說:「父啊!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。」說了這話,氣就斷了。
「成了」代表:
- ①所有的舊約預言都應驗了;《創3:15》「…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;你要傷他的腳跟。」
- ②決定性的天上獻祭已經完成了;基督作為天上的⼤祭司,已經⼀次獻上永遠的贖罪祭了。
- ③決定性的屬靈爭戰已得勝了;《創3:15》是爭戰的預⾔,耶穌在⼗字架上完全得勝了。祂復活升天之後,繼續的實現,直到啟⽰錄最後之戰的實現。
- ④決定性的救恩計畫已完全了;耶穌拯救了全人類的罪。
耶穌大聲喊叫,加爾⽂的解釋:「哭聲也顯⽰了感情的強度;因為毫無疑問,基督從他所受的尖銳試探中,經過痛苦和艱苦的努⼒,發出了這種呼喊。然⽽,祂同樣打算通過這種響亮⽽刺耳的驚呼,向我們保證祂的靈魂將是安全的,不會受到死亡的傷害,以便我們在同樣的信⼼的⽀持下,可以愉快地離開我們脆弱的⾁體。」
基督已經為我們勝過死亡。《加2:20》「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⼗字架了,現在活的不在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⾯活著」。
耶穌在⼗字架受苦獻祭的另外⼀個意義,就是神的審判和憤怒。這個處置被稱為「地獄」,就是與神的關係斷絕,就是《使徒信經》所說降在陰間的意思。
《來13:10-12》「我們有一祭壇,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。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;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。所以,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,也就在城門外受苦。」 耶穌以天上⼤祭司的⾝分,藉著⼀次在天上的獻祭,在⼗字架上完全成就了救恩。
*你是否經歷過痛苦的爭戰之後,得到循序漸進「成了」的果效?
2)超自然的恩典:隔牆的拆除
「地動,磐石崩裂」,這是神施⾏審判的⼀種超⾃然的作為。《⼠5:4》「耶和華啊,你從西珥出來,由以東地行走。那時地震天漏, 雲也落雨。」《耶10:10》「惟耶和華是真神,是活神,是永遠的王。他一發怒,大地震動;他一惱恨,列國都擔當不起。」
「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」,象徵三個意義:
- ①對猶太教的審判;耶路撒冷的聖殿,在主後70年被毀,應驗了耶穌說的,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。
- ②聖殿體系的結束;時候將到,你們拜父,也不在這山上,也不在耶路撒冷。時候將到,指耶穌在⼗字架上的死和復活;你們拜⽗不在這⼭上,指⼀切屬世界的宗教;也不在耶路撒冷,指復活升天的耶穌,已經成為天上的⼤祭司,祂不是在⼈⼿所造的聖殿,而是在天上的聖殿。
- ③天上聖殿的建造;耶穌的死和復活,開始了天上聖殿的建造。
《弗2:13-22》「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,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,靠著他的血,已經得親近了。因他使我們和睦,將兩下合而為一,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;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,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,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,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,與神和好了,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,也給那近處的人。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,得以進到父面前。這樣,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,是與聖徒同國,是神家裏的人了;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,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,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,漸漸成為主的聖殿。 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,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。」
⾺太福⾳註釋學者法蘭斯說:「幔⼦被撕開表明,隨著耶穌的死,權⼒從以聖殿為中⼼的舊制度(導致基督的死),轉移到即將被平反的⼈⼦⾝上已經發⽣了。結果將是與神的接觸,不再是通過舊的、聲名狼藉的宗教系統,⽽是通過耶穌本⼈。更具體地說,通過祂的死作為許多⼈的贖價,得以接近上帝。」
《來10:19》「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。」
*你是否藉著基督十字架拆毀了隔牆,如今恢復了與神之間的關係和交通?
*或是你還在隔牆當中,能否找出原因並請求為你禱告?
3.基督在⼗字架上的啟⽰《52–53》
「墳墓也開了,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。到耶穌復活以後,他們從墳墓裏出來,進了聖城,向許多人顯現。」
1)超自然的復興:身體的復活
雖然沒有人可以回答當時有許多死⼈復活的事情,但如果神可以使耶穌從死裡復活,那麼神也可以使墳墓裡已經死去的聖徒復活,這是我們可以確信的。同時我們也可以確定,透過死⼈復活的神蹟,告訴了我們,基督在⼗字架上的救恩⽬的,不僅是指我們屬靈上⽣命的復興,更是在末世,基督要帶來⾝體復活的復興。
2)完整的救贖工作
世界的道理是你做錯,你就要償還;你犯了國家的法律,刑罰就是牢獄;你犯了神的律法,你的刑罰就是永遠的地獄。但神有豐盛的憐憫和恩典,祂要拯救有罪的人時,一定要藉著一個無罪的來代替有罪的償還。這是基督在⼗字架上,顯出祂完整的救贖。
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只有一條路能夠通往父那𥚃。」因為神只有一位,只有一個救贖法,就是藉著祂的兒子。如今我們在聖靈的引導下,按照神的時間和計劃,把我們帶到基督的教會;透過神的話、聖靈的⼯作,把我們與基督的⽣命聯合在⼀起,使我們屬靈⽣命漸漸成長,得著復活的新⽣命,最後帶我們進入神永遠的國度,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完整的救贖⼯作。
*你是否越來越清楚基督十字架獻祭的救贖工作與我們的關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