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天被記錄在生命冊上
經文:《太25:31-46》
序言:橄欖山寶訓中所說的教會時期的生產之苦,以及啟示錄所描述審判的信息,這是基督執掌王權的一個兆頭。而神國度的子民,已經在神的國度中,神也正在帶領這個國度,朝向最終完成的階段。如果我們明白,我們就不會憂慮與害怕,反而在提醒與警告中,積極的檢視自己的生活,並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。
審判的信息,是主在上十字架以前,最後一段的信息,講到三件事:
- 第一,所有人經歷最後的審判之後,才能承受神的國度;
- 第二,滿足神律法的見證,是通過審判的唯一條件;
- 第三,最後被記錄在生命册上。
1. 神最後的審判
1)主耶穌在天上掌權
《太25:31》「當人子在他榮耀裡、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,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。」人子降臨,是指基督最後施行審判。在橄欖山寶訓,共出現4次人子降臨的信息,《太24:3》「請告訴我們,什麼時候有這些事?祢的降臨和世界的末了,有甚麼兆頭呢?」《24:27》「閃電從東邊發出,直照到西邊,人子降臨也要這樣。」《24:37》「挪亞的日子怎樣,人子降臨也要怎樣。」《24:39》「不知不覺洪水來了,把他們全都沖去,人子降臨也要怎樣。」以及與31節相呼應的經文,《但 7:13-14》「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,見有一位像人子的,駕著天雲而來,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,得了權柄、榮耀、國度,使各方、各國、各族的人都事奉他。他的權柄是永遠的,不能廢去;他的國必不敗壞。」
2)得榮耀與審判
《太25:32》「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。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,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。」
列國都要被聚集在耶穌的面前,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,所有國家中的每一個人,都要經過末日最後的審判。主耶穌為什麼用分別綿羊和山羊的比喻?
- ①猶太人知道綿羊不怕冷、但山羊怕冷,到了晚上要把牠們分開。這樣的比喻,對當時的猶太人很容易明白及記住,分開的重要性。
- ②牧羊人和羊,是講到神國度的君王和祂百姓的關係;神不僅牧養祂的百姓,並且在恩典𥚃統治,使我們在恩典中回應祂、順服祂。
《太25:33》「把綿羊安置在右邊,山羊在左邊。」
一個是得榮耀和獎賞,另一個是審判和懲處,說明了審判的執行。右邊是指天上神寶座的右邊,義人被安置在右邊,是與基督同作王,同享基督的榮耀和權柄。《啟3:21》「得勝的,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,就如我得了勝,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。」《羅8:17》「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」山羊在左邊,是指所有沒有重生得救的人。在神國度完全成就並施行審判的時候,按照行為之約的標準接受審判,就是「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分開。」
*這些審判與救贖的經文,帶給你的提醒與警告是什麼?
3)審判的信息帶給我們的影響
- ①最後的審判帶給我們安慰和盼望;真正重生得救的人,知道即使軟弱、失敗、跌倒,也不會因此失去救恩,神會為我們辯護,並帶我們進入衪的榮耀。
- ②最後的審判給我們帶來提醒和警告;明白在基督掌權的國度裡,我們要有與基督同死、同復活的新生命樣式,才能在最後的審判中,進入祂最終的國度。
*你是否從神的話語中領受到了,最後的審判會帶給我們以上的兩項結果?
2.滿足神律法的見證
1)祝福與國度的承受
《太25:34》「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: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。」
在右邊的義人,最終所蒙受的祝福,就是承受神最後完成的國度。所預備的國,代表所有基督徒參與神手中的工作,當福音傳遍天下,神子民的數目滿足了,全以色列人都得救了,這就是神所預備的國度了。最後全人類都要站在基督的臺前,受基督的審判;然後坐寶座的基督從天而降說:「都成了!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;我是初,我是終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。得勝的,必承受這些為業: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」《啟21:6-7》
加爾文說:「讓我們要永遠記住,神為我們已經預備好了天上的國度,在我們還沒有出生的時候就預備好了。我們還沒有出生的時候,就已經是一個蒙福的人,神在創世之前就揀選了我們。」
*你怎麼確認你的救恩是穩妥的?怎麼確認你是因信稱義重生得救的人,最後會進入祂的國度?
2) 善行是信心與認識主的見證
《太25:35-36》「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,渴了,你們給我喝;我作客旅,你們留我住。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,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裡,你們來看我。」這是主對被安置在右邊的綿羊,說明了他們承受國度的原因。
馬太亨利牧師說:「我們不能由此推斷天堂福樂,是因為我們良好的行為,彷彿有什麼內在的價值或美德。很明顯,接受基督審判世界所有的準則,就是祂管理世界所用的準則。所以祂賞賜凡遵行祂律例的人,就是遵行祂律法的人。」
六項善行提到義人的順服,證明善行是滿足律法的見證:
- ①善行是信心的見證;《雅2:18-22》「必有人說:你有信心,我有行為;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,我便藉著我的行為,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。你信神只有一位,你信的不錯;鬼魔也信,卻是戰驚。虛浮的人哪,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?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,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?可見,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,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。」善行的對象是神,是義人順服主、服事主的見證。
- ②善行是認識主的見證;《太6:1,3-4》「你們要小心,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,故意叫他們看見,若是這樣,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。你施捨的時候,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,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。你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你 。」義人所做的善行,是因基督的同在而行的。
*檢視自己行善,是否出於認識主、愛主、順服主來做?
你心𥚃真的承認自己是一個無用的僕人,行善本來就是你該做的?
3)生命更新的見證
《太25:37-39》「義人就回答說:『主啊,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,給你吃,渴了,給你喝?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,留你住,或是赤身露體,給你穿?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,或是在監裡,來看你呢?』」義人難道沒有察覺到自己行善的對象是主耶穌嗎?
馬太亨利牧師說:「這表示得榮耀的聖徒,見自己微不足道的服事,得到高度的讚揚,並得到豐厚的賞賜,難免受寵若驚。蒙恩的心靈,是不看重自己的好行為;與那即將顯現的榮耀相比,簡直不足掛齒。」
《太25:40》「王要回答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』」
加爾文說:「如果這句話還沒有引起我們內心注意的話,那我們就是非常遲鈍的。因此,每當我們不願意幫助窮人時,讓我們把神的兒子放在我們的眼前,拒絕任何事情,都是對神的褻瀆。」
善行:
- ①是在主的同在中行出來的;
- ②是生命更新的見證。
- 《太10:40,42》「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。無論何人,因為門徒的名,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,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人不能不得賞賜。」
*你是否明白善行不僅是滿足神律法的見證,也是生命更新的見證?
4)咒詛與永火的審判
《太25:41》「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:『你們這被咒詛的人,離開我!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!』」警告山羊的結局。《啟21:8》「…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。 」
《太25:42-43》「因為我餓了,你們不給我吃;渴了,你們不給我喝;我作客旅,你們不留我住;我赤身露體,你們不給我穿;我病了,我在監裡,你們不來看顧我。」這些是不認識主的證明。
《太25:44-46》「他們也要回答說:『主啊,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,或渴了,或作客旅,或赤身露體,或病了,或在監裡,不伺候你呢?』王要回答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。』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;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。」
馬太亨利牧師說:「他們申辯的內容,表示自己該知道的不知道,如今才知道已經太遲了。這告訴我們在有生之年,如何處理我們與其他基督徒、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,直接與我們最後審判的結局有關。」
*馬太亨利牧師的話,對你的提醒與幫助是什麼?
3. 期待被記錄在生命冊上
1)如果受苦,要因這審判而感到期待
《彼前1:17》「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、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,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。」聖徒面臨審判,以至於受苦,是證實我們的信心,並知道召我們神的聖潔已經在我們生命裡了,在地寄居的日子存敬畏之心,等候被記錄在生命冊上。
2)因為時候到了,神的審判要臨到全世界,基督才能再來
在最後的結局,審判必臨到那不信從神、不虔敬和犯罪的人。神用「審判」,是給我們機會,叫我們謹慎我們有重覆罪的體質,犯罪不要只有後悔,而是要再生出悔改的心轉向神,作出與悔改相稱的行為,基督才能再來。
3)最後的榮耀
《彼得前書4:16》「若為作基督徒受苦,卻不要羞恥,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。」我們所受的苦難,是有永恆的價值和榮耀!
*你可以因福音的緣故受委屈、受苦,來明白有永恆的價值和榮耀,來期待被記錄在生命冊上?
還是繼續停留在需要人的了解與安慰?
小組分享禱告題目:
- 為何這世代的人(包括大部分的信徒)聽到末日審判的信息就特別感到擔心懼怕?這樣的反應符合聖經的教導嗎?
那聖經的教導是什麼? - 聽完了這篇末日審判的信息,你對主的再來,有更多的盼望和安慰嗎?那你會怎麼禱告、思想、計劃上帝給你的每一天?
- 如何得著自己的名被記錄在生命冊上的確據?《彼前4:16》提到:『若為做基督徒受苦。』試著問自己,你真的接受這句話嗎?
那就你個人從聖經的了解,你認為身為一個基督徒,應該會受到怎樣的苦難?並且上帝會怎樣看待那些苦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