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月主日信息一:婚姻的設立
經文:《創 2:18,23-25》
序論:婚姻是上帝為一男一女所設立的,兩個人蒙恩是最重要的,上帝透過亞伯拉罕和撒拉的蒙恩祝福整個時代。而在夫婦只關注自己感受的這個時代,上帝要興起像亞伯拉罕和撒拉這樣的夫婦。這個世界不管有多少關於夫婦方面的教導,我們一定要回到神所啟示的道,夫婦之間一定要明白上帝給予婚姻的意義和應許。
1、對婚姻的認識
1)從人的主觀經歷認識婚姻
我們對婚姻的認識,很多時候是從人的主觀經歷來認識,兩人在一起是為了創造幸福,所以就以幸福與否成為婚姻的根基。然而婚姻一旦有問題,感覺不到幸福了,就不需要婚姻,這是因為對婚姻的設立不夠認識,總是都帶著自己的觀點以及經歷來判斷。
2)認識上帝設立的婚姻
上帝創造人的時候,是造男造女,使兩人結合成為夫婦,成為一體,這是上帝所定的婚姻。所以兩人的婚姻,是要以上帝為中心來發展一切。人若失去上帝所定的婚姻原理為中心,很多時候就會以感覺來過婚姻生活了。
3)婚姻不是以感覺為中心,乃是以神為中心
婚姻的問題不是其他的問題,是人失去神所定的婚姻原理為中心的問題。我們會看到很多夫婦在婚姻中,以感覺為中心,以錢財為中心,以成功為中心,以兒女為中心,這樣不只影響到夫婦之間的關係,也漸漸的開始懷疑婚姻。
2、神設立婚姻的背景
1)神偉大與完美的創造
在上帝還沒有創造婚姻之前,上帝用六天創造了萬有,有光、天、地、海、菜蔬、動物、牲畜。
2)神看所造的都是好的,且甚好
當這一切都預備好了,上帝就按著祂們的形像造人,並且賜福給人,給人享受這一切,叫人靠著上帝來治理管理整個萬有,這是上帝的目的,在上帝的眼中是甚好的事。
3)唯獨人獨居不好
上帝的創造絕對沒有失誤!當上帝把所有的創造物先帶到亞當的面前,然後再為亞當造配偶;上帝要亞當知道,上帝為他所造的配偶,是跟這些牲畜不一樣的。夏娃是跟亞當一樣,有一樣的形像、一樣的心靈、一樣的人性,只是不一樣的性別。
4)藉著婚姻來管理一切,本是神創造的中心精神
上帝在亞當治理管理整個萬有,當需要出現的時候,從他的肋骨旁,造出夏娃,所以亞當說:她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她和我是一樣的尊貴、一樣的榮耀。這預表將來主耶穌基督,為祂的新婦完全的捨己,從祂的肋骨旁被刺,流盡所有的血和水。而所有屬於祂的新婦,都是從祂的肋旁出來的。
所以上帝在起初創造婚姻的時候,就已經想到基督與教會的事情了。透過上帝所設立的婚姻之愛,來看見基督與教會的相愛,所以這是上帝創造的整個中心精神。透過這個中心精神,一男一女完全的相愛,為彼此的捨己,來發展運作整個萬有。
3、 何謂神命定與設立的婚姻?
1)婚姻本是【一男一女之約】
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個約。既然你是我骨中的骨、肉中的肉,這是一男一女的奧秘,這個關係是不能分的,這就是婚姻的約了。神所設立的婚約是從上帝與祂的子民所立的約開始的,當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,亞伯拉罕獻祭,因為亞伯拉罕知道,上帝也會這樣為他犧牲。我們看到上帝與以色列百姓所立的約,是用羔羊的血塗在門楣門框上,把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。如今我們領受主的餅和杯,這是主與我們所立的約,所以我們每逢喝的時候,要紀念主,就是紀念主的死與我們所立的約,主用全部的生命,把我們換(救贖)回來。
所以婚姻之約,就是一個男人對女人說:我用我全部的生命來與你立約,你不可以有別的男人。藉著婚姻,來反射基督與教會的關係,也藉著基督與教會的關係,明白婚姻的聖潔與榮耀。
2)婚姻是認定兩人共同需要彼此
當上帝把夏娃帶到亞當面前,亞當回應神:她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從此她是我的「女人」了!這是一男一女在上帝面前所立的約,我們都需要彼此,無論貧賤或富貴,都不會改變的。
所以如果你是結婚有婚約的人,上帝把一個男人放在女人旁邊帶領她,女人放在男人旁邊幫助他,都是有理由的。就算這個男人樣樣都比女人遜色,或女人常常對男人嘮叨,但是在婚姻𥚃,絕對有彼此的功能,也絕對有神所設立的婚姻𥚃面的需要,會證明你們都需要彼此。
3)婚姻是二人成為一體
當夫婦的關係恢復到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的尊貴與榮耀時,這就是二人成為一體的奧秘了。他快樂的時候我也跟著快樂,他羞愧的時候我也感到羞愧,他榮耀的時候我也感到榮耀。
4)婚姻是夫婦二人能赤身露體,卻不羞恥
《創世記 2:25》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。夫婦兩人之間應該是沒有任何的隱瞞,是可以隨時向彼此坦白自己的想法、軟弱,不會遮掩、逃避的。這是在基督耶穌裡,最大的祝福了。
小組分享題目:
- 認識福音之前和之後,你對神所設立的婚姻,與你對婚姻的認識,是否有所不同?
- 上帝藉著婚姻來反射基督與教會的關係,你是否藉著神的道因此看見了婚姻的聖潔與榮耀?
- 你在婚姻中,不管是任何的想法、軟弱或失敗,都能享受二人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的奧秘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