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月信息(三):父母教導孩子的特權與責任
經文: 《創49:1-2;申6:1-9;箴13:24;詩127:3;弗6:4》
序言:當孩子越長大的時候,父母似乎越難走進他們的生命;當孩子越獨立的時候,他們似乎越不聽父母的勸告;當孩子每天拿著手機,受到社群媒體影響的時候,父母似乎也不知道怎麼幫助他們。父母先不要體貼那個困難,先看聖經怎麼說,從聖經找到主的答案。
《創49:1-2》「雅各叫了他的兒子們來,說:你們都來聚集,我好把你們日後必遇的事告訴你們。雅各的兒子們,你們要聚集而聽,要聽你們父親以色列的話。」
1. 神給予父母的特權
1)祝福權
父母親對孩子是有祝福權,並且是按照主的心意來祝福他們。不管孩子現在的信心是怎樣的光景,或是孩子現在生活表現,讓你感到憂心或失望,你還是要開口祝福他們,不但心中祝福,禱告的時候也祝福;並且在跟孩子說話的時候,也給祝福的恩語。因為祝福是神聖的,也是孩子得力量的來源,讓他們透過父母的祝福,看見上帝的愛。
2)管教權
《箴22:6》「教養孩童,使他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」從小就把教訓的話語,刻印在孩子的心中。18世紀英國神學家,約翰衛斯理的媽媽曾經說:「一個能制伏孩子任性的父母,是與神同工來拯救他的兒女;一個放任孩子的父母,是詛咒孩子、詛咒他的靈魂,也詛咒他的身體。」神已將管教權交在父母親的手中,這是父母不能忽視的。
管教帶有兩種意思:
- ①道德方面的約束與糾正;比如從小孩子任性、頂嘴、打人、偷東西等等,父母親不能任憑,也不能不管教。《箴言 23:13》「不可不管教孩童; 你用杖打他,他必不至於死。」事實上,父母親管教與杖打,不是在血氣的時候或是用暴力的心態來對待孩子的。另外,有些孩子雖然表現很好,但𥚃面有隱藏的罪性,父母親不知道,只滿足於孩子外在的表現,這樣孩子無法受到父母親管教權的保護。
- ②孩子的不良體質,父母一定要訓練他;孩子可能軟弱的體質:遇到一點辛苦、一點難處就受不了,做事常常推拖、遲到、懶惰不殷勤等不良的體質,父母親需要訓練、鍛鍊孩子。
3)代禱權
父母親要懂得為孩子代禱,不管孩子是在理想狀態,或是還有不理想的地方,都要放在禱告裡面,把他帶到主面前,因為只有神能夠改變他的心。最重要的代禱,就是要為孩子能遇見神、重生禱告;因為只有重生的孩子,做什麼事,才能因神而做、靠神而做、因神讀書、因神上班、因神結婚、因神養育兒女,這都是因重生所帶來人生命真正的改變。
*回想在你成長過程中,是否經歷過從父母親、長輩、老師而來的這三種特權?
*做父母的,或是做孩子們的老師、肢體,你會不會害怕跟孩子之間有衝突?今天是否明白如何平衡的使用這三種權柄?
2.父母應避免的錯誤
1)不要將孩子當作偶像
《6:4-5》「以色列啊,你要聽!耶和華-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-你的神。」有些父母把孩子當作自己的偶像,這樣父母是沒有辦法用到前面三種權柄的。《6:6》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。」就是做父母親的,照著神所吩咐的話,殷勤的教訓兒女,不是以你心中的理想、價值觀來教導。
孩子成長過程,有機會面對人生不同的挑戰、人際關係的衝突、工作上的壓力、或與配偶之間的掙扎,讓孩子在這樣適當的機會𥚃學習,然後被教導、被糾正,這個成長過程,反而可以成為他一個很重要的見證。
*做父母的是否把孩子當偶像?是否把孩子看的比神還重要?
*未婚肢體在生命當中,有什麼會不小心成為你的偶像?或是把其他東西看的比神還重要?
2)不要忽略孩子
《申6:7》「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。無論你坐在家裏,行在路上,躺下,起來,都要談論。」父母需要花時間和孩子在一起,這樣才有機會和他們談論。被忽略的孩子,成長到一個階段,如果他有需要,他不是尋求父母,乃是尋找世界來得滿足;如果他在情感上不是向父母傾訴,慢慢的會傾向得到外人的安慰,來過他想要的生活。父母親是孩子跟神之間的中保,孩子是藉著父母親親近神;如果孩子與父母的關係越不好,他就越會遠離神。
3)不要不和兒女談論神
聖經說你要「談論神」,就是把這位神介紹給孩子,談論神在家𥚃的作為,神怎麼愛你、怎麼幫助你、怎麼引導你,這些成為家𥚃的話題、家𥚃的文化。但不是說教,而是有智慧的談論有關神的事,幫助孩子對神的認識不是一個觀念,而是神如何真實的活在他的生命裡面。
*做父母的如何在這3點,找到突破點?
3. 如何養育神所賜的產業
1)所有的孩子都是神所賜給我們的
《詩127:3》說「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,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。」每個孩子,都個別有他們要完成的重要使命。因此,當一個孩子的生命進入到父母的生命裡,父母就當為孩子的生命負責到底;藉著禱告,並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他們。
《申命記6:1-2》「這是耶和華-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,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-你的神,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,就是我所吩咐你的,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。」做父母的當注意以下兩點:
①自己要先認真地學習神的話。
②必要先活出神的話。雖然孩子的成長,會受到三個因素的影響:
- ①基因因素;
- ②環境因素;
- ③罪性因素。但當父母照著上面兩點做,成為孩子學習的對象,父母蒙恩,孩子也必在主𥚃蒙恩的。
2)不惹兒女的氣
《以弗所書6:4》說「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」父母不惹兒女的氣,不是指要在凡事上讓著孩子,或是縱容孩子,這樣反而會導致孩子對父母的不尊敬,這是神不喜悅的。父母如何不惹兒女的氣?就是知道神正在教你的孩子,你與神同工,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他們,明白這時神正在孩子的心裡種下福音的種子,讓他們長大之後,能夠親自地遇見神、認識神、接受神,並且降服於神。
*你是否看到上帝比你更在乎你的孩子?你是否看到上帝已在孩子身上作工?孩子能改變,是從哪裡來?
3)常為孩子禱告
不只要為孩子禱告,更應該尋求神的旨意來禱告、遵行、降服。較小的孩子,禱告求神教導,當在怎樣的情況下管教孩子,或以怎樣的方式管教。求學階段的孩子,有面對學業、考試,以及與同學間關係的壓力,父母要根據孩子的軟弱,禱告他知道尋求主的幫助,使他得剛強的心面對。再大一點的孩子,若遇到工作、情感的問題,父母也應該理解孩子的需要,禱告讓孩子明白主的心意,得著正確的判斷。
*你是否透過禱告,看見主在孩子身上的心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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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《創49:1-2》「雅各叫了他的兒子們來,說:你們都來聚集,我好把你們日後必遇的事告訴你們。雅各的兒子們,你們要聚集而聽,要聽你們父親以色列的話。」思想後,請試著回答:為什麼雅各可以把他的兒子們【日後必遇的事】都告訴他們?身為神兒女的我們,我們是否相信我們生命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情,都在神的手中?那我們當如何行?
- 身為父母的我們,在孩子還小的時候(初一以下求學階段),我們贊成責打、體罰嗎?《撒下7:14-15》「我要做他的父,他要做我的子,他若犯了罪,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,用人的鞭責罰他,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,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。」為什麼上帝透過先知拿單對大衛說這些話?單是對大衛說的嗎,還是對所有的以色列人說的?在以色列的歷史中,上帝是如何對待那些悖逆的以色列子民?
- 《箴23:14-15》「不可不管教孩童;你用杖打他,他必不至於死。你要用杖打他,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。」《來12:6-8》「因為主所愛的,他必管教,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。你們所忍受的,是神管教你們,待你們如同待兒子。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?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,你們若不受管教,就是私子,不是兒子了。」做父母的我們,看到神的話的嚴肅性嗎?看到教育孩子的重要性嗎?現今時代大部分的孩子(包括信徒),越來越迷失方向、越來越失控、越來越沒有能力;身為父母的我們,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