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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總覽(03)祂叫你們活過來
經文:《弗2:1-10;羅8:30》
序論:保羅在《以弗所書》一章為信徒的第一個禱告,是求聖靈開啟他們心中的眼睛,好知道神恩召的偉大、天上基業的豐盛,以及祂的能力是何等浩大。在第二章時,馬上講到了人墮落的光景,這也更凸顯出一章所提及的,神救贖的恩和能力是何等浩大。
聖經在以弗所書二章中清楚解釋了人的墮落與救贖。《弗2:1—10》的經文中大致歸納為三個重點:
- 1)墮落
- 2)得救
- 3)神為
1.認識墮落的光景;
《弗2:1-2》「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,祂叫你們活過來。那時,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,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牠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。」
- 1)靈死的狀態;
往往我們對於「死」,都是關於生理上的認識,例如:沒有心跳、沒有呼吸了。但是聖經所提到的死,指的是「靈死」的墮落光景,也是與神為敵的光景。而這樣「靈死」的光景,就是一切所行、所生活的都是隨從今世的風俗。所以,儘管一個人擁有再好的條件,若他所思所想都與神無關,那麼他的屬靈生命就是在死的狀態,在過犯罪惡當中。 - 2)順服空中掌權者;
《弗2:2》「那時,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,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牠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。」靈死的人是有主人的,就是「空中掌權者」。「空中」是指神和墮落的人中間的深淵,這個掌權者在這裡掌權。「悖逆」,原文的意思為:不順服的、不信的。聖經說牠是在不順服、不信的人心中運行的邪靈。我們看見世界的政權、文化思潮都是與神無關的,都在死的光景裡,也都是在空中掌權者底下來進行的。沒有人能夠靠這個世界方法、宗教、心理學來得救,因為這一切都在牠的掌管之下。 - 3)放縱肉體的私慾;
《弗2:3》「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,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為可怒之子,和別人一樣。」這裡的「肉體」是我們裡面敵對神的傾向(罪),是我們墮落後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性。「私慾」是指這個敵對神傾向的心所喜好的東西。
💡 肉身的慾望和肉體的情慾的不同:
1️⃣ 肉身的慾望:是人自然的天性,如食慾、睡慾、性慾,並不是不好的。
2️⃣ 肉體的情慾:是慾望加上了罪性,轉為暴飲暴食、懶惰、色慾,這就是問題了。肉體的情慾也不單止外在的,也包含內在的情慾,如:驕傲、自義、自憐…等。
2.對得救的認識;
《2:4—5》「然而神既豐富的憐憫,因祂愛我們的大愛。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。你們得救是本乎恩。」
- 1)唯獨恩典,因著祂的屬性;
「然而」這一個轉折詞,把我們人從絕境當中帶到神主動的施恩。我們本為可怒之子,卻因神豐富的憐憫和愛,讓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了。這完全在於神的恩典。而神這麼做的原因出自於祂的憐憫和愛,也就是神的屬性。 - 2)與基督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;
《2:6-7》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,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,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,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。
1️⃣ 與主聯合的生命
得救之人不光只是罪得赦免,更包含我們在基督裡全部的新生命,我們與主聯合的生命與祂同活、與祂高升,一同坐在天上。
2️⃣ 已然未然的光景
縱使我們在生活上仍有軟弱,但這是屬神的人最榮耀的已然未然的光景,在當中更學習依靠神的恩典,在祂的裡面得剛強,更得著祂的心腸。 - 3)得救是本乎恩、因著信,這並不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
《2:8-9》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
1️⃣ 得救 2️⃣ 恩典 3️⃣ 信心
3.得救帶來行善;
《2:10》「我們原是祂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。」
「工作」的原意指的是「創造」,意指我們是神的創造,我們已經是新造的人,有一個新的性情,透過聖靈感動我們,使我們能心意更新而變化,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,遵照祂的意思行,這就是行出神為我們預備的善。
4.改革宗與亞米念主義對得救觀念的不同之處;
- 1)亞米念主義對完全墮落與救恩的誤解
亞米念學派承認人是墮落的,但他們相信神有「預設」的恩典,因此人在聽到福音之後,可以自己選擇相信神。所以,亞米念在救恩的事情上相信的是神人協同論,但是聖經沒有講預設的恩典。雖然如此,我們不能說他們沒有得救,因為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。但他們可能認識救恩有錯誤,而在遇到問題時失去得救的確據。 - 2)改革宗相信救恩是神恩獨行
《羅8:30》「神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,所召來的又稱他們為義,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」
1️⃣ 神預先預定
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已經預先預定,並且按祂所定的時間呼召人。
2️⃣ 神呼召(信)
此處的「召」為有效呼召,神召了人使他重生,因此人自然會信。
3️⃣ 稱他們為義
4️⃣ 得榮耀
救恩雖是神恩獨行,不代表我們人沒有責任,我們在成聖的事情上是神人協同的,神人一起合作、一起走,參與在神的榮耀中,也一起進入那最終的榮耀。 - 3)正確理解人的自由意志
墮落之人的意志是被罪轄制的、是不自由的、是在空中掌權者的支配之下來做選擇的。所以,無論選擇什麼,都是被罪的傾象、抵擋神的傾象來推動的。重生之人在生活上有時跟從、有時軟弱,這是新人和舊人爭戰的光景,所以才會有冠冕的不同;但是,當我們將來與主相見後,我們在天家永遠與神同在,我們的自由意志讓我們永遠會選擇神,選擇善的一方。
分享問題:
- 何謂「死在過犯罪惡中」?這樣的人是在怎樣的生活狀態中?如果死了,為什麼還是有許多人現在還活著?
- 為何正確認識得救這麼重要?為何得救後才能帶來行善?
- 試從《羅8:30》來說明神設立的救恩。這和我們因信稱義的關聯在哪裡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