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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壹書總覽(13):活在心不受責備的信仰裡
經文:《約壹3:19-24》
序論:約翰說:「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,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。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,就從祂得著。」這裡面談到兩個部份。
- 第一,我們心裡的光景
- 第二,我們向神祈求是不是蒙垂聽、蒙應允
人的心是整個靈魂的中心,從心就知道我們靈魂的光景,也知道現在圍繞我們的屬靈環境是什麼。如果我們的心沒有改變,無論環境怎麼樣改變,我們也是絕望看不到希望的,因為我們一切的問題和痛苦,都是從心裡面來的。
雖然我們活在一個變動的環境與世界裡,但我們透過心跟神交通後,知道自己在神眼中是一個怎樣的人。是愛神、為神做一切、尋求神美意、滿足於神的人,還是為自己做、為自己活,滿足於人給我們肯定的人。當我們活在主的面前,我們的心會給我們一個確據,告訴我們是蒙主喜悅的。因著這個確據的聲音,我們向主坦然無懼,神必定聽我們的禱告;我們的心也會責備我們,要誠實的面對我們的心並且對付它,然後在神面前反思、掙扎、摔跤,直到我們的心願意順服主、愛主、跟隨主的真理。這時我們向神坦然無懼,祈求什麼,就從神得著。
💡 確認心裡的光景
- 1️⃣ 我們的心是容易情緒化、心煩意亂?或是激動時容易憤怒以及受控告?還是我們的心已經責備我們了,但我們不理會、不面對也不反思?
- 2️⃣ 我們是不是一個容易為自己找藉口的人?當人講我們或是暗示我們要調整的地方時,我們是不是馬上為自己說話?
- 3️⃣ 我們是不是需要人認同、肯定?為什麼我們需要人站在我們這邊?為什麼我們不能接受跟我們有不同眼光的人?
1.解除良心的責備《V19-21》
- 1) 從此屬真理(光)心有屬主的安穩 《V19》
我們是願意遵照真理而做,因為真理就是光。當我們有愛人愛肢體的明證在我們裡面,就知道我們是屬主的、是屬真理的、是屬光明的。我們在神面前就能安穩也有確據。 - 2) 向受責備的心做出應有的對應《V20》
如果上帝向我們的心顯明,我們一定要作出應該有的對應,就是不能讓我們的心,一直在受控告的狀態裡。
(1) 不要隱藏: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,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《詩32:3》。如果我們不認罪,一直含著罪或是隱藏罪,這是拒絕神介入並幫助我們的開始。
(2) 內心的吶喊,渴求神的幫助→更完美的活出基督
只有對神發出吶喊、渴求神的幫助,我們才能夠從軟弱及受責備的罪走出來,使我們更完美的活出基督。 - 3) 神比我們的心還大《V20》
(1) 神比我們的心更有能力
(2) 神比我們的心還堅韌
- 4) 若心不責備-向主坦然無懼《21》
當神向我們顯明我們生命裡面的軟弱和污穢,我們要以神的真理和神的愛為基礎,處理以及對付我們受責備的心。雖然我們有可能又軟弱了,但是我們的生命,是望著真理來潔淨自己,也望著要愛人並且祝福人的方向走去。那麼我們的心就不責備我們,我們是能夠向主坦然無懼的。
我們每次禱告:「主啊,求祢用祢的寶血遮蓋保護我們的心。」我們要知道,這是抓住基督的寶血,願意跟主同死同活。從此,我們要用主的真理來潔淨自己並且順服神,這就是我們的心靈有寶血的遮蓋了。這時我們的心不責備了,我們向神是能坦然無懼的。但如果我們不要煉淨自己的心,要走捷徑的路,上帝一定會干涉我們,也會對付我們到底的。當我們的心被動搖的時候,如果我們只聽自己的心,然後被引導就糟糕了。上帝不願意我們給魔鬼通道受控告,祂要我們把我們的心帶到祂的面前,然後藉著主回應我們,來調整我們的禱告以及眼光。
2.從主得到一切所求的《V22-24》
《3:22》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,就從他得著;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,行他所喜悅的事。容易叫我們進到兩個誤解:
- 1️⃣ 只要我們向神坦然無懼,然後向神求什麼,就會得著什麼。
- 2️⃣ 只要我們行神所喜悅的,我們順服神,神就會應允我們的禱告。
我們不要對禱告的認識和應許,有錯誤的假想。上帝是絕對聽我們的禱告,但並不是百分之百按照我們的意思來成就的,上帝會向我們回應祂的心意。
- 1) 與神的關係和好《V22》
一切祈求的根基是以關係為中心建立的,是建立在我們跟神的關係。所以神先說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,我們向神是坦然無懼的。這時候我們的所願是聖潔的、是求神的榮耀、求神的益處。當我們跟神有一樣的心思意念,即使神的回應是「不」,我們也可以坦然無懼接受。
上帝要我們在祈求裡,建立我們跟祂之間的認識,要我們了解祂的屬性,知道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,祂給我們的就是最好的。上帝是把我們跟祂的關係,看得比整個宇宙還重要,祂最在乎的是我們與祂的相交,我們的心意在祂裡面,祂的所願在我們裡面,神最終要我們帶這個去見祂的。 - 2) 從應允中認識神的愛《V23》
神願意我們從祂的應允中來認識祂的愛,並且在祂裡面得滿足、得喜樂。即使神對我們說「不」的時候,我們也會明白,在神的愛裡面有祂的旨意,也有祂為我們定的時間。我們跟神之間,是因為祂的愛,我們才能夠享受一切的。即使在地上我們有苦難,當我們的心一直被煉淨、被成聖,輕看地上來追求永遠的榮耀,現在在我們身上的苦難,我們都能看到有偉大的意義,那就是我們從應允中,認識神的愛了。 - 3) 調整我們的禱告
約翰要我們從應允中認識神的愛,是要我們調整禱告。當我們跟神的關係和睦、和好了,神會藉著我們向祂的祈求當中調整我們,也給我們智慧。因為我們禱告能蒙應允的關鍵,就在於我們與神的關係,使我們在愛人的事上沒有受責備。約翰是把我們帶到心裡面,使我們可以有坦然無懼的心。 - 4) 遵守祂的命令《23-24》
(1) 信祂兒子的名(道成肉身)「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…。」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我們是藉著祂罪得赦免、得救贖。祂把神一切的真道和真理,藉著肉身活出來。
(2) 彼此相愛「…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。」愛就是基督徒的明證。當我們信了基督,神的性情就臨到我們的生命,這生命所表露出來的明證,就是相愛。
(3) 心裡有聖靈的明證「…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。」我們心裡愛主也遵守主的命令,愛主所愛的,就是我們裡面有聖靈的明證。
《羅8:15》「你們所受的,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,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:『阿爸!父!』」「阿爸!父!」的信仰,是因為我們愛神而不做某些事,愛神而做某些事。
《羅8:16》「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。」當我們得到蒙愛的證據,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,是叫我們能夠天天祝福弟兄姊妹,也能遵行神的旨意,憐憫比較軟弱的肢體,而不是去論斷他們。這就是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,我們是神的兒女。
分享問題:
- 如何知道我們是「屬真理的」?如何向「受責備的心」作出反應,並說明「神比我們的心還大」?何謂「我們的心不責備我們,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」?
- 說明「從主得著一切所求的」和「向神坦然無懼」、「行神所喜悅的」兩種錯誤禱告的連接?禱告和「我們與神的關係」並「我們心靈的狀態」的關聯性?「神的愛」和「我們禱告蒙應允」的關聯?
- 「信祂兒子的名」和「彼此相愛」是神的命令,我們如何從相信到相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