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壹書總覽(5):屬基督與認識基督的憑據
經文:《約壹 2:1-6》
1.柔軟、嚴厲
罪不只是行為上的事,我們心靈對罪的認識與察覺,然後如何洗淨,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事。
有些靈性比較柔軟的信徒,當他們讀到經文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、是公義的、必要赦免我們的罪。」或「我們若犯罪了,有一位中保耶穌基督,祂為我們作了挽回祭」。他們比較關注以及受感動的地方,是「主赦免我們的罪了」;靈性比較柔軟的人,選擇的經文比較容易使他們得到釋放。這樣的人給人感覺比較好,不會給人壓力,但他們不能改變人,也不能講出挑戰人、責備人的話。沒有辦法在關鍵時講出關鍵的話,把人從罪裡救出來,叫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。
有些靈性比較嚴厲的信徒,對約翰壹書比較喜歡的經文是:「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,卻仍在黑暗裏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」。他們對罪是很嚴厲的。這樣的人,雖然他們講的話都對,但聽他講話的人是滿有壓力和控告,而不是得著能力,不能扎心。這樣的人沒有辦法改變人的,人是敬而遠之。這兩種人的靈性,都欠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靈性及榮耀。
2.主耶穌基督:標準《2:1-2》
「我小子們哪,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裏我們有 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 普天下人的罪。」
約翰稱信徒為「我小子們」,可見約翰和他們的關係是非常的密切。約翰是他們的牧者、屬靈的父親,他們是約翰的屬靈兒女。另外,「小子們」的靈命還沒有長進,也還不成熟。約翰在他們缺乏力量上勸勉他們,叫他們不犯罪。但如果犯罪了也不要絕望,因為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,就是義者耶穌基督,會為他們代求。
基督為了我們的罪,自己成了挽回祭。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因為這應許是給我們和我們的兒女,並「一切在遠方人,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」。我們要傳揚這赦罪之恩,因為這恩是給普天下屬於主的人。
💡 從《約壹 2:1–2》,我們思想三件事情:
- 1) 不要犯罪,要知道罪的危險性。
- 2) 如果犯罪,不要因犯罪而絕望。
- 3) 不要以罪得赦免為滿足。
3.不要犯罪《約壹 2:1;1:5,9》
- 1) 屬誰
《3:8》「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…。」 如果我們繼續活在罪中,我們怎麼知道我們是屬基督,還是屬魔鬼? 如果我們的生活、想法、做事,每天所接觸的、所去的地方都是世界的,每天哼的歌都是 撒但的歌,我們旁邊的人怎麼知道我們是屬基督的?如果我們一直犯罪,我們怎麼知道我 們是屬誰?這樣的信徒,他們不知道自己屬誰,沒有得救的確據。 - 2) 沒有得救的確據
就算是信徒蒙神拯救,沒有得救的確據,就像羅得一樣,他是義人也蒙神拯救了,但他沒 有確據。當罪捆鎖、欺騙人的心靈到一個地步,人會失去屬靈的知覺,並對神誤解。到最 後他連自己的生命是屬於誰都不清楚,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得救。 - 3) 絕望感
在罪裡面被捆鎖的人不但有刑罰感,還帶著絕望感。他們不敢相信神的祝福,也不敢相信 神的應許,因為他們已經試過很多次還是走不出絕望感。
罪有分為:有至於死的罪和有不至於死的罪。如果弟兄有不至於死的罪,要為他祈求並拯 救他,不要讓他繼續留在這樣的光景,成為撒但的食物。《約壹 5:16》。至於死的罪就 是不能蒙赦免的罪,就是褻瀆聖靈、拒絕福音到底《太 12:31》。
4.不要因犯罪而絕望
因為有一個中保,代表我們向神說話。
- 1)100%神,100%人
有 100%的神性和 100%的人性,就是主耶穌基督。100%的神帶著祂的神性進來我們的生命, 我們才能重生,才能擁有基督的性情;100%的人性要在寶座為人講話、為人代求。因為有一 個中保,代表我們向神說話。 - 2)祂是那個義者→沒有犯過罪
基督是那義者,祂不但是神也是人,而且祂沒有犯過罪,所以才能成為我們的中保。祂一定 是童女所生的,否認這個的就是異端。 - 3)贖罪祭、挽回祭
人犯罪得罪神,招致神的義怒,使人與神隔絕,所以必須藉著獻祭贖罪,來平息神的義怒。 耶穌基督是贖罪祭也是挽回祭,只有藉著祂獻祭贖罪,才能挽回神的怒氣。
💡我們要如何回應神的挽回祭? 1️⃣ 求憐憫 2️⃣ 尋公義
- 《2:2》「…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」
這並不是指全世界、古往今來所有的人。如果基督為了全人類獻上挽回祭,那所有人的罪都 被赦免了,將來就沒有人會遭到地獄的永刑,這是「普世得救論」的異端講法。另外「普世 贖罪論」說基督為全世界每一個人流血贖罪,然後看當事人是否相信及接受,才使贖罪的果 效發生在他身上。這都是錯誤的人本思想。
十字架的贖罪,是為了萬國萬民中的選民。我們藉著福音罪得赦免,我們應該傳揚這福音,
使我們越來越聖潔,也越來越靠近主的心腸。
- 《2:3》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真認識神、認識中保基督? 就是遵守祂的誡命。
- 《2:4》人若說我認識他,卻不遵守他的誡命,便是說謊話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。
「人若說我認識祂」表示人已經、而且是繼續的認識神。但異端宣稱他們是認識神的人,卻 沒有遵守神的誡命,所以這些人「便是說謊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。」 - 《2:5》凡遵守主道的,愛神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。從此,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。
持續遵守主的道、主的命令的,「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」。並不是愛神的心已經 達到完美,乃是繼續的增長,向完全邁進。這樣的生命就知道是在主裡面。 - 《2:6》「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,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。」
「住」:親密的同在關係,相交的團契,是我們與神並祂兒子相交的團契。我們就「應該」持續不斷的行在光明中,照著主在世上所行的,跟隨祂的腳蹤行。
我們讀約翰壹書的時候要小心,不要把生命的東西(神住在我裡面,我是自願、也願意會作的)變成:「既然神住在你裡面,你就應該這樣做」這樣律法、誡命的東西。律法和誡命是沒有新造的心的,上帝講的是心裡的東西,我們新造的心有沒有改變,主的性情有沒有進來的事情。
假道和異端總是從教會出去的,因此,一個時代的軟弱總是跟教會的軟弱有關係。除了是時代性的問題之外,還有教會沒有把真理講的全備,人選擇性的聽真理,給真理下定義、給罪下定義。
5.《2:3-6》屬於神的確據;認識神-得著神的性情(屬靈的經歷)
在神學裡,講到一個人重生時,最關鍵的一件事就是「認識」。現在約翰講的認識,不是我 們讀了基督論、神論後,對耶穌有很多的認識。這個認識,是因我們得著神的性情,我們的 性情轉變了。
6.遵守誡命=順從(真理→察驗→愛神愛人)
我們會把認識和遵守這兩個東西連接起來。如果我們沒有透過得著神的性情來明白、沒有愛 神愛人的心腸,那絕對不是神要的遵守。聖經講的遵守不是行為,好像做到該做的,沒有犯十誡命,而是要得到主的性情。認識真理應該是自由的、歡歡喜喜的遵守,不是受壓力、強迫或帶著自己的動機來做的。
- 1) 愛神的心是完全的(完全=成熟)
凡遵守主道的,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;這個完全是成熟的意思。不成熟的愛也是愛,但是我們要望著成熟的愛走去。 - 2) 照主所行的行
主是我們的標準,主怎樣我們就怎樣。 - 3) 確據→主活在他裡面
按主所行的行,會有一個確據,就是主活在他裡面,是他得救的確據,他是屬主的。無論 情況環境如何,都照主所行的去行,這是真的生命;假的生命總是口裡說愛主,卻不遵守主的誡命、不愛弟兄。這樣相反的生命,絕對不會得到主活在他裡面的確據。
7.真基督徒如何面對罪/軟弱
- 1)不再喜愛罪
因為罪跟我們裡面基督的新性情是敵對的。 - 2)不再誇耀罪
有些人來教會誇耀罪,我們會知道的。 - 3)不再想念罪
喜愛、誇耀、想念,這些都是跟我們的傾向、我們的性情有關係 - 4)不能享受罪
我們不能長久在罪裡面覺得舒服;如果犯罪了,聖靈會提醒責備我們,使我們的心沒有平安而有起伏,這是不能享受罪的一個證據。 - 5)非要認罪、洗淨罪,不然痛苦
《詩 32:3》「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,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。」上帝責備我們時,如果我 們一直閉口不認的話,罪是會轄制我們,叫我們痛苦的。我們要求憐憫、尋公義,一直洗淨到我們得自由,有新性情生出來。
💡 奇異恩典作者約翰牛頓牧師的一段話:
I am not what I ought to be.我不是我應該是的人。我應該是怎樣的人呢?我應該是很聖潔、很愛主的,也遵守神的誡命 的,但是現在還會軟弱,這是我知道的。
But I am not what I once used to be. 但我也不是我曾經是的那個罪人。我已經不是了,我已經有了新的性情、新的所願、新的嚮往,我對神的話有新的興趣,我已經重生了。所以,我已不再是以前只有賺錢,賣黑奴那 樣,我已經不是那樣的人了。
But by the grace of God , I am what I am.靠著神的恩典,我是蒙恩的蒙愛的;靠著神的恩典,我今天就是蒙愛的。雖然還不完全,但我就是蒙神所愛的那個人。基督徒靠著神的恩典,已經完美的,蒙神所愛、屬天國的、榮耀的子民、聖潔的國度。但是現在很多時候,我還會軟弱,但我已不是我曾經是的那種罪人。
8.基督徒如何遠離罪?回到聖經
約翰衛斯理離開家、要傳福音之前,他的母親在他的聖經上寫著:「罪惡使你遠離這本書, 但這本書也能夠使你遠離罪惡」。我們要晝夜思想神的話,被神的話光照、反思並且禱告。 如果我們要維持聖潔並且榮耀神,我們必要竭力保守我們心靈的蒙恩,常花時間與神獨處, 認識神,追求內外、信心和生活都一致的生命。
分享問題:
- 為什麼使徒約翰提醒信徒不要犯罪?不要因犯罪而絕望(從中保的條件來說明)?不要以罪得赦免為滿足,所以「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」,說明這和傳福音的關聯性?
- 何為聖經所謂的「認識神」、「遵守誡命」,為什麼兩者要連接起來?認識神並遵守神的誡命,結果是什麼?
- 如何確認自己是屬主的人,從心靈、傾向、性情來說明自己如何面對罪及軟弱?為何遠離罪要回到聖經?